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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治之国,有赏罚而无喜怒。

/ 韩非
古诗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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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治之国,有赏罚而无喜怒。摘自韩非的《韩非子·用人》

解释:至:最好的,最高的。 全句译文:治理最好的国家,应该有功则赏,有罪则罚,而不能掺和个人的喜怒进行奖罚。

赏析:此句强调赏罚分明的原则,任何一个执法者都不能离开法律条文的规定,依据个人的喜怒好恶去裁定功过。

作者介绍

韩非 :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(约公元前281年),卒于秦王政十四年(公元前233年),韩非为韩国公子(即国君之子),汉族,战国末期韩国人(今河南省新郑)。师从荀子,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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